|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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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1/08/15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精密園區廠於本市南屯區精科三路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現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803-03號),經本局於110年5月2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所屬精密園區廠查核廢水操作維護相關紀錄,查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貴公司所屬精密園區廠110年3月4日、5日,109年11月6日,10月5日、6日、19日、29日等,已超過許可核准登載量(違規當時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803-03號))。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0-08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三路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