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善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解散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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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統一編號
50931057
成立日期
2018/09/12
資本額
3,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0970509688
地址
臺南市南區文華里文南一街42號2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基善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

營業項目

  • 塑膠、橡膠建材製品批發(461915)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南市南區文華里文南一街42號2樓
    2019/10/30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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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 - -
    2023 01-3 0萬 0萬
    2022 01-9 0萬 0萬
    2021 01-9 0萬 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環境教育 2023/07/24 高雄市 NT$10,000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規定),經本局111年12月30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3245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1月18日至本局A棟8樓大禮堂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50-112-070001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加重裁處。 高雄市小港區長泰街三七號
    環境教育 2021/10/08 高雄市 NT$5,000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本府109年5月19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9367113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09年6月1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50-110-100004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小港區長泰街三七號
    固定空污 2019/09/05 高雄市 NT$200,000 貴公司從事塑膠粒製造,以塑膠片(PC/ABS)為原料,加熱融化後經擠壓出成塑膠條,再切割成塑膠粒,稽查當時廠內作業中,製程廢氣收集後經濕式洗滌及活性碳等異味氣體處理設備處理,惟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異味污染物,由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排放管道排放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20-108-09000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小港區長泰街三七號
    固定空污 2019/04/13 高雄市 NT$100,000 案經本局於108年3月6日14時3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長泰街37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東林路12之2號前,廠區東南側)發現明顯可聞塑膠異味,以攜帶式光離子化偵測器(PID)量測可燃性氣體最高濃度為907ppb。嗣進入廠內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塑膠粒製造,以塑膠片(PC/ABS)為原料,加熱融化後經擠壓出成塑膠條,再切割成塑膠粒,稽查當時廠內作業中,製程廢氣收集後經濕式洗滌及活性碳等異味氣體處理設備處理,惟效率不佳,致產生異味污染物,由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排放管道排放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20-108-04003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小港區長泰街三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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