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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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4/10/30 | 桃園市政府環 | NT$6,000 | 於本市指定清除地區,違規設置大型廣告看板。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3-10069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本市污染環境行為)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及「桃園市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附表規定,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藝文一街八六之一號四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5/22 | 桃園市政府環 | NT$3,600 | 未經核准擅自放置廣告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3-0506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藝文一街八六之一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