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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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2/05/10 | 臺中市 | NT$144,000 | 經檢視錄影資料,貴公司員工駕駛車輛於110年7月23日10時20分行駛至臺中市龍井區中社3街棄置廢玻璃,貴公司員工於110年8月4日至本局坦承上開棄置事業廢棄物行為。貴公司自行處理事業行為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辦理,且非法棄置於上述地點,核已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0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1-111-05006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裁處如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區平和里南平路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