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11/19 | 桃園市 | NT$6,000 | 臺端(即林家環保工程行)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資料,發現臺端(即林家環保工程行)之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3年12月19日離職,惟貴事業未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4-11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里大同路一三○巷二九號三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11/19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臺端(即林家環保工程行)114年9月17日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資料,臺端(即林家環保工程行)已於114年3月24日變更負責人戶籍地址,惟臺端(即林家環保工程行)遲於114年9月16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4-11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里大同路一三○巷二九號三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11/19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臺端(即林家環保工程行)之專業技術人員於113年12月19日離職後,遲於114年5月14日另聘專業技術人員,並於114年9月15日提送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惟已逾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及未於15日內報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 | 44-114-11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里大同路一三○巷二九號三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3/17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本局112年2月7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有林家環保工程行111年10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2-03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祥和里中興路三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14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所屬林家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AAJ-102)載運廢棄物,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9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頂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竹龍路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