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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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4/02/18 | 嘉義縣 | NT$6,000 | 臺端於本縣民雄鄉寮頂村頂寮段地號土地,堆置大量紙箱、塑膠籃及塑膠膜,現場環境髒亂並聞有輕微惡臭味,前經本局予以展期一個月限期於112年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並於113年1月16日前往複查,見旨揭地號土地之廢棄物仍未清理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41-113-0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一二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10/28 | 嘉義縣 | NT$6,000 | 台端於本縣民雄鄉寮頂村頂寮段土地,堆置大量紙箱、塑膠籃及塑膠膜,現場環境髒亂並聞有輕微惡臭味,前經本局限期於112年9月22日前完成改善,並於112年9月23日前往複查,見旨揭地號土地之廢棄物仍未清理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41-112-10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一二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8/17 | 嘉義縣 | NT$4,800 | 本局於112年7月24日派員稽查本縣民雄鄉寮頂村頂寮段地號土地,場內見有堆置大量紙箱、塑膠籃及塑膠膜,現場環境髒亂並聞有輕微惡臭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41-112-08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一二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5/01 | 嘉義縣 | NT$3,600 | 本局於112年4月7日派員稽查本縣民雄鄉寮頂村頂寮段OOO地號土地,現場見場內地面有碎動物骨肉及屍水情形,環境髒亂且聞有異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一二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2/18 | 嘉義縣 | NT$2,400 | 本局於112年1月19日派員至貴企業社稽查,於廠內地面見有放置動物內臟、骨頭等物之桶子,其血水流出汚染地面,造成環境污染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一二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2/06 | 嘉義縣 | NT$1,200 | 台端經營嘉賢企業社之大貨車,行經至本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上,載運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污水沿途滴落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將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一二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8/25 | 嘉義縣 | NT$1,200 | 案係民眾陳情載運豬隻內臟車輛〔車號:KEH-0732〕停放於道路旁且散發臭味,本局109年7月15日23時40分派員現勘,確實見有上述車輛,車斗上之塑膠籃內置放豬隻大骨、內臟、四肢等物,且車身側邊縫隙處,見有血水流至鄰近承受溝渠,現場散發腥臭異味,故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8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安和路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