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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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4/08/05 | 高雄市 | NT$10,000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6月30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6043102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7月22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3-080001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加重裁處。 | 高雄市新興區仁智街二六二號一樓 |
| 環境教育 | 2023/08/04 | 高雄市 | NT$5,000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2月4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09872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2月23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2-080002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裁處。 | 高雄市新興區仁智街二六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06 | 高雄市 | NT$144,000 | 台端(即天使雞排商行)從事食品製造業,主要製程為生鮮雞肉以調味料醃製後打包分裝,廠內作業區廢污水,經收集沉澱後排放至水溝,惟沉澱分離效果不佳,致廠內含醃製醬料之廢污水流出致污染水溝,造成環境污染,惟上述廢水(液)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02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仁智街二六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