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劉資勇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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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5/06/27 | 臺中市 | NT$3,600 | 資源回收業於路旁堆置大量廢棄物致有礙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41-114-0608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南投縣草屯鎮玉成路四九巷一二弄一七號一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5/05/06 | 臺中市 | NT$120,000 | 台端於本市大里區大峰路293巷3號土地從事資源回收物買賣業務,回收項目為容器類(鐵、鋁、玻璃及塑膠)、廢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經本局於114年2月17日派員前往台端貯存場所稽查,經查場區內資源回收物(廢鐵容器、廢鋁容器、廢紙容器、廢玻璃容器、塑膠容器、廢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未分區分類貯存、未有中文標示及地面物品溢散嚴重等違規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項,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項 | 45-114-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項、第3條第4項及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草屯鎮玉成路四九巷一二弄一七號一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4/10/28 | 臺中市 | NT$60,000 | 本局派員至台端位於本市大里區大峰路293巷3號之貯存場所稽查,回收項目為容器類(鐵、鋁、玻璃及塑膠)、廢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經查場區內資源回收物未分區分類貯存、未有中文標示及地面物品溢散嚴重等違規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3,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4,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1,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2 | 45-113-10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3、第3條之4及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1、第3條之2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草屯鎮玉成路四九巷一二弄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