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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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5/05/28 | 南投縣 | NT$60,000 |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來函,經查至114年4月10日止,台端仍未依法申報113年第4、5期(7~10月)之營業(進口)量及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暨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 45-114-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及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鹿谷鄉瑞田村○一○鄰集連巷五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