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環境教育 | 2022/04/15 | 臺中市 | NT$5,000 | 本局於110年5月25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100051871號函附裁處書處臺端8小時環境講習,並於110年11月1日以環境講習通知單通知臺端(11月18日寄達本人),令臺端於110年12月6日上午8時至本局接受8小時環境講習,惟臺端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50-111-040012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裁處。 | 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福貴路一一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1/05/25 | 臺中市 | NT$60,000 | 臺端(即宥嘉起重工程行)所有車號AAM-978車輛於110年1月25日13時53分行經本市沙鹿區向上路六段822號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10年3月26日,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 21-110-05014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福仁里福貴路一一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