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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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2/02/17 | 雲林縣 | NT$6,000 | 本局於110年5月17日派員至台端經營之工廠稽查,稽查時廠大門(廠內)旁有貯存該廠鍋爐設備清理後之爐渣,惟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1-0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二崙鄉永定村永定路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10/18 | 雲林縣 | NT$6,000 | 1.本局於110年1月26日12時4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周界未發現排放黑煙之情事。2.經查該廠燃料(木材),該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含再利用檢核),即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3.業者提供之鍋爐資料為1800kg/h,非屬列管事業。4.本局已告知業者違法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0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二崙鄉永定村永定路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21/03/17 | 雲林縣 | NT$2,160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3日12時10分派員至雲林縣二崙鄉定安村定安4號(天壹斗皮行)稽查,發現貴豆皮行從事鍋爐操作排放黑煙,致產生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0-03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 | 雲林縣二崙鄉定安村定安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