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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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4/05/15 | 南投縣 | NT$320,000 | 貴企業社從事凹版印刷作業使用油墨及有機溶劑,依據貴企業社申報之原物料憑證資料,自107年第3季至112年第2季使用油墨及含揮發性溶劑原物料數量計55.373公噸(年平均用量約11.07公噸/年),屬環境部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者。),惟貴企業社迄今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05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草屯鎮山腳里東閔路一三七七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