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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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8/05/23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5*-*Y車輛載運應回收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共計10支以上,新北市垃圾包4只,水管長2公尺,行李箱1只,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40-107-0501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光復里中山路二段光榮巷三○弄一六之一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3/29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9號),經查有下列違規情事:一、貴公司代表人已於106年4月24日核准變更,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變更。二、貴公司核准設置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吳怡萍)已於105年11月30日離職並於同年12月5日完成勞保退保程序,惟未○○離職時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44-107-03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5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光復里中山路二段光榮巷三○弄一六之一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3/23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577-UY,車輛載運保特瓶、鐵鋁罐及玻璃瓶太多, 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30113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光復里中山路二段光榮巷三○弄一六之一號二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2/21 | 新北市 | NT$3,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41-106-0235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及第14條第1項第4款與本府100年5月20日北府環衛字第100004535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光復里中山路二段光榮巷三○弄一六之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