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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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濯隆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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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4/10/08 | 苗栗縣 | NT$120,000 | 本局於113年9月10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聯港派出所,查獲葉○○駕駛貴社權屬車輛(車號:KEQ-6570)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後龍鎮南勢山附近土地,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10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中山路二八六巷一弄一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6/20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3月6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鍾濯隆駕駛貴社車輛(車號:KEQ-6570)載運剩餘土石方(磚頭),行經本縣南庄鄉福德橋與縣道124交界處,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06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中山路二八六巷一弄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