佶大牧場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1/02 , 07:50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1/02 , 07:50 PM

佶大牧場基本資料

負責人
林宗邦
統一編號
45221675
成立日期
2017/12/08
資本額
3,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溪埧里溪南路一段460巷163號
網站

佶大牧場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宗邦 100%
營業項目
  • 豬飼育(012200)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佶大牧場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佶大牧場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佶大牧場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4/01/31 臺中市 NT$10,000 臺端經本局於112年9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未有紀錄用電量及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13-01003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固定空污 2023/11/17 臺中市 NT$100,000 本局於111年11月24日6時36分派員稽查,臺端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燃料許可文件,現場查勘確有使用燃燒蒸煮廚餘情事,經查M01製成許可操作時間為每日8小時(08:00-12:00;13:00-17:00),365日/年,惟稽查時臺端已經開始蒸煮作業,明顯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20-112-11003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水污染 2023/06/28 臺中市 NT$93,200 臺端於本市烏日區從事畜牧業,前經本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限期改善(至112年3月15日止),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21日派員複查採樣結果,放流水之懸浮固體物檢測值為:630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150mg/L(限值:600mg/L)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30mg/L(限值:80mg/L)及同(112)年3月25日複查採樣結果,放流水之懸浮固體物檢測值為:8,750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8,320mg/L(限值:6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改善結果未符合標準,依法執行按次處罰。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2-060017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水污染 2023/04/26 臺中市 NT$52,800 本局於112年3月3日派員前往查核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8,500mg/L(限值:150mg/L)及化學需氧量11,700mg/L(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且懸浮固體檢測值已達水質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規定:「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改善期間,排放之廢(污)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或氫離子濃度指數更形惡化者,應按次處罰。」情形。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2-040015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水污染 2023/04/10 臺中市 NT$43,200 臺端從事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2月1日、2月2日、2月6日及2月11日均有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其中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分別為:3,250mg/L、5,680mg/L、6,700mg/L及3,75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350mg/L、4,690mg/L及1,790mg/L(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3,920mg/L、8,360mg/L、11,900mg/L及6,980mg/L(限值:600mg/L)(如附件),其中超標倍數最高達57.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2-040008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23/03/14 臺中市 NT$6,000 本局於112年2月2日16時00分派員會同貴場人員至排入水體放流口稽查,發現於番仔園圳之水體有貴場產出豬糞便浮渣產生之惡臭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款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第6條第2款規定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112年3月3日16時08分派員至現場複查,現場已改善完成,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40-112-03001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水污染 2022/02/15 臺中市 NT$7,000 查臺端經營之畜牧場(以下簡稱貴場),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案經本局於110年5月23日7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8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2020mg/L(標準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1-02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水污染 2021/02/20 臺中市 NT$42,000 查臺端經營之牧場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案經本局於110年1月2日1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840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0-02001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固定空污 2017/01/20 臺中市 NT$200,000 ○○於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號經營佶大牧場,從事飼養豬隻作業,經本局105年12月9日9時10分派員執行煙道採樣,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06-010005 查臺端經營佶大牧場,經本局105年12月9日9時10分派員於蒸煮鍋排放口(P101)進行煙道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733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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