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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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0/04/14 | 臺中市 | NT$60,000 | 本局於109年1月20日10時34分派員至臺中市龍井區東海街9號稽查,現場查獲臺端經營之東溫行所屬員工(全文志)清除民宅拆除工程產生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載運車輛(車牌號碼:893-VS)未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暨第49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 41-109-040249 | 清除民宅拆除工程產生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載運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暨第49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信義鄉開高巷七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