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葉允治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11/17 | 高雄市 | NT$33,600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於114年10月22日14時40分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食品(黑輪)加工製作,現場正進行食品製作區之地板清洗作業,清洗後之廢水(混合油脂之黃色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有效收集處理即排入道路側溝,後匯流排入承受水體(後勁溪)。經查該址廠址位於後勁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4-1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5條及附表五、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九巷二八弄八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9/10 | 高雄市 | NT$4,800 | 該公司雖設有油水分離槽,未妥善管理致油污流入水溝,造成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903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九巷二八弄八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6/04 | 高雄市 | NT$2,400 | 上址食品工廠,設有油水分離槽,未能有效污染防治,致油漬流入水溝,造成污染環境衛生整潔。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6015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九巷二八弄八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1/25 | 高雄市 | NT$2,400 | 上址工廠,污染物流入水溝,汙染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115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九巷二八弄八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9/06/19 | 高雄市 | NT$2,400 | 從事餐飲食品(黑輪)加工,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613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九巷二八弄八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