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空污 |
2020/11/20 |
桃園市 |
NT$200,000 |
順連企業有限公司以砂、礫石為原料,從事土石選砂及洗砂作業,經本局於107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現場作業中,會同業者至場內勘查,場內堆置土方,雖設有自動灑水設施,惟未設置水錶並每日記錄用水量(計缺失4點),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計缺失4點),未維護所管理之道路,場區路面有破損髒污致路面色差(計缺失4點),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計缺失10點),上述缺失合計共22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0-109-11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第9條第1項、第6條第3款、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9/07/11 |
桃園市 |
NT$1,200 |
車輛進出廠區時,未妥善清洗車輛輪胎,致夾帶泥砂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7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6/19 |
桃園市 |
NT$100,000 |
台端於107年1月17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經本府限期於107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本府於107年3月1日派員前往複查,逾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6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水污染 |
2018/01/04 |
桃園市 |
NT$2,100,000 |
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7/08/23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以砂、礫石為原料,從事土石選砂及洗砂作業,於場內堆置土石方,查該土石方實際堆置體積為4,733.8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堆置場行為。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6-08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水污染 |
2017/08/18 |
桃園市 |
NT$3,300,000 |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為pH:11.6、化學需氧量:1,090mg/L、懸浮固體:17,90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9,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5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8003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7/20 |
桃園市 |
NT$1,200 |
貴公司於該址設置砂石堆置場,惟車輛進出場時,未妥善清洗車輛輪胎,致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41-106-07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7/19 |
桃園市 |
NT$1,200 |
貴公司於該址設置砂石堆置場,惟車輛進出場時,未妥善清洗車輛輪胎,致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41-106-07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5/23 |
桃園市 |
NT$1,200 |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50號設置砂石堆置場,惟未妥善清洗車輛輪胎泥砂致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41-106-05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5/17 |
桃園市 |
NT$1,200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設置砂石堆置場,惟未妥善清洗車輛輪胎泥砂致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41-106-05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
| 水污染 |
2017/02/23 |
桃園市 |
NT$48,000 |
貴公司將場內沉澱池廢水逕由管線排放至場外側溝,續流至社子溪造成污染。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2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