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張茂興 | 董事 | 11.11%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7 | 雲林縣 | NT$6,000 | 本局110年10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位置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配置圖不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1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興化寮二三之二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21/08/24 | 雲林縣 | NT$100,000 | 經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5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水泥製品製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依許可證內容使用自來水,惟督察時查有廠內設置地下水井及抽取使用於製程,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20-110-08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興化寮二三之二三號 | 
| 水污染 | 2021/05/19 | 雲林縣 | NT$31,500 | 貴公司於110年3月5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水泥業,製程使用自來水及地下水,產出之廢水經收集至2個貯存槽(合計估算容積為54立方公尺)沈澱(貯留)後,續回收回製程再利用,惟未依規定申請貯留許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巷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0-05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興化寮二三之二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