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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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0/05/15 | 桃園市 | NT$12,000 | 本局於109年4月27日派員至貴事業所在廠址現勘,現場屬貴事業之廢棄物已清理完畢,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貴事業申報109年2月份尚有廢棄物貯存量但未有清除、處理聯單申報紀錄,現場人員表示係於搬遷時委由搬家公司一併清運,且貴事業也無法提供相關清除、處理證明文件,爰本局認定貴事業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予以妥善清理該批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05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民豐路四九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