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
| 2024/11/08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1項0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1項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0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097條1項0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0/10/08 |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6/09/10 | 勞基法第24條 | |
| 2016/09/10 |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2/05/02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紙張表面塗裝程序(H4785-02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3月17日至貴廠進行排放管道(P304)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檢測,稽查時現場污染源塗佈機(E303)、其他乾燥設施(E307)及防制設備吸脫附及冷凝設備(A303)運作中。檢測結果為防制設備處理效率(削減率)為53.4%,未達操作許可核定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削減率)應大於90%,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頂湖一街五三號 |
| 水污染 | 2018/11/28 | 桃園市 | NT$30,000 |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7-11004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頂湖一街五三號 |
| 水污染 | 2018/11/28 | 桃園市 | NT$30,000 | 污染水體水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7-11003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村頂湖三街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18/10/17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H4802297)從事塑膠膜袋製造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紙張表面塗裝程序(操證字第H4785-01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勾稽「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及「空污費網路申報及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105年度申報之原(物)料、燃料及產品用量,超過原許可證登記之年用核定用量達10%以上;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7年5月22日以府環空字第1070122365號函要求貴單位提出實際用量之說明及證明文件,經查貴公司函覆資料,105年度甲苯實際用量為136.47公噸,顯超過許可年用核定量120公噸達10%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0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頂湖一街五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5/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5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頂湖一街五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14/07/08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7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頂湖一街五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