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傅守仁 | 董事 | 4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0/08/03 | 彰化縣 | NT$30,000 | 於本縣福興鄉頂粘街6-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而逕行於廠區後方設有五槽體,採樣檢測其2槽體貯存液酸鹼值分別為pH1及pH12,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4月28日派員稽查屬實。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9-080006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番金路七四之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