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袁慧敏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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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4/07/23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4月2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之再利用製程能量為粉碎機1部、攪拌機2部、抽料機2部,經現場查核發現再利用設備少攪拌機1部及抽料機1部,明顯與廠區配置圖不符,顯未依本局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7005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豆口三二之三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7/23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4月2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發現貴事業進口報單BD 13302K0154貨品名稱聚碳酸酯回收料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7006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豆口三二之三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17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麻豆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0月21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麻豆廠108年4月至6月未確實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3003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豆口三二之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