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簡淑虹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8/12 | 屏東縣 | NT$1,200 | 貴公司於本縣高樹鄉蕉場段446地號承攬玉樹能源第3-1(A)期太陽能光電發電廠,經本局於114年6月17日11時5分派員至上述地點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於工地入口未落實輪胎洗淨作業,導致泥沙污染公共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8007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新正三街一七號一樓 |
| 營建工程 | 2020/03/20 | 屏東縣 | NT$100,000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車城鄉保力段保力小段187地號辦理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9年1月5日,申報日期109年3月17日,逾期天數為72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7,351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9-03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新正三街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