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5/20 | 桃園市 | NT$60,000 | 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2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4-05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二段一三○巷一二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