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劉俊宏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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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8/11/07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106年12月2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泰國製TININGOTS一批(報單第AW/06/345/ZC279號)經查驗結果,依據107年1月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傳真單函復,來貨與廢單一金屬錫要件不符,核屬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7-11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興豐路二一三九號一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11/15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106年6月7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香港產製爐渣乙批(進口報單第AW/06/373/F1031號),經查驗結果,實到貨物外觀形態均為粉末,核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6-1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興豐路二一三九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