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雚榆 | 董事 | 100.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花蓮縣垃圾轉運處理計畫 | 花蓮縣政府 | 106/12/18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1/14 | 臺中市 | NT$500 | 大鴻優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E-5938柴油車輛,未於113年12月31日前實施113年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21-114-01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裁處。 | 臺中市北屯區景賢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15 | 彰化縣 | NT$60,000 | 臺端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6881,尾車車號:98-6G】)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3月21日,行經本縣芳苑鄉草漢段908地號,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草湖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112年3月21日現場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2-11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屯區景賢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9/12 | 宜蘭縣 | NT$5,000 |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目視超標通知到驗超標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12-09006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屯區景賢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21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本市列管之再利用機構(批發零售業),從事廢棄物(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業務,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106年12月期間,該項廢棄物之收受數量明顯高於銷售數量,且未申報貯存量,屬申報資料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8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三六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12/15 | 桃園市 | NT$150,000 | 未隨車攜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6-12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三六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