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表博幸 | 董事長 | 100.00% | 日商 JCAM AGRI. CO., LTD. |
| 原田典明 | 董事 | 100.00% | 日商 JCAM AGRI. CO., LTD. |
| 田中達也 | 董事 | 100.00% | 日商 JCAM AGRI. CO., LTD. |
| 野上雄正 | 董事 | 100.00% | 日商 JCAM AGRI. CO., LTD. |
| 安藤 嘉章 | 監察人 | 100.00% | 日商 JCAM AGRI. CO., LTD.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5/11/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4年8月1日會同國家環境研究院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34-04號),查四氯乙烯使用量為1,826kg/批(每批約40分鐘),經換算實際使用量為2,739 kg/小時,已逾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用量(許可核定最大設計量為1,500kg/小時)及防制設備A103(以114年3月9日報表)操作參數未依許可範圍與A104操作未紀錄,另A101及A102出入口溫度皆未符合許可核定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4-1100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肚區頂街里萬興路二八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8/07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於112年6月13日14時整派員至本市大肚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廠內地面粉末因雨水沖刷且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同(112)年7月1日派員至前開地點複查,現場水溝已清理乾淨,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8005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中市大肚區頂街里萬興路二八號 |
| 水污染 | 2019/09/02 | 臺中市 | NT$12,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文昌段1063地號等7筆土地施作「台灣傑康台中工廠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2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9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肚區頂街里萬興路二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