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景奇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4/09/19 | 桃園市 | NT$75,000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724-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缺失如下:(一)有1支三通管線(來向為T01-6接觸曝氣池)連接至放流管中與許可文件流向不符。(二)中間槽(T01-3)與接觸曝氣池1(T01-5)中間連接1支三通管線,與許可文件流向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9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二段三九巷九五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