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2 , 09: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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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丁美華
統一編號
42597115
成立日期
2015/09/09
資本額
29,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9,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二段187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丁美華 董事長 65.52%
許立憲 董事 17.24%
呂紹旗 董事 8.62%
許立翰 監察人 8.62%

營業項目

  • 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269999)
  • 基本金屬表面處理(254411)
  • 其他電子、通訊設備及其零組件批發(464299)
  • 化學溶劑、工業添加劑批發(462017)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29,000,000
    2023/09/06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桃園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5/0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22/01/07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20,000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2/08/29 桃園市 NT$200,000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5751-02 號」、「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2),證號:H6355-00 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黃○○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20-111-08002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新南路二段一八七號
    事業廢棄物 2022/04/26 桃園市 NT$60,000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1月~6月),發現貴事業申報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20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1-04008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新南路二段一八七號
    固定空污 2020/06/10 桃園市 NT$100,000 (一)依據「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記載製程、儲槽之原(物)料及產品種類,使用附表所列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應擬訂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以下簡稱空污事故措施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切實執行。(二)另依同辦法第10條規定,本辦法發布前既存之固定污染源符合第2條第1項規定者,公私場所至遲應於本辦法發布日起6個月內,依本辦法規定,完成空污事故措施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查本府業於109年4月20日府環空字第1090090181號函(諒達),限期貴公司於109年5月15日17時前完成補正空污事故措施計畫之申請,惟貴公司於期限屆滿前仍未提出申請,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20-109-06002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新南路二段一八七號
    固定空污 2017/06/05 桃園市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洗滌循環水槽之pH值為1.3,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7-9)進行操作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6-06001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新南路二段一八七號
    事業廢棄物 2017/03/27 桃園市 NT$6,000 本局106年3月9日派員現場查核,發現貴事業無法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或變更資料,後經本局查核確認貴事業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40-106-03006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新南路二段一八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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