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古乙婷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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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4/11/27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即京讚衛生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載運廢棄物,惟稽查時現場司機拒開車門,並於車上補填寫聯單(未填妥日期時間)後才交付稽查人員檢查,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11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一號三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1/08 | 臺北市 | NT$60,000 | 清除廢棄物者,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A*B-8*6未隨車攜帶廢棄物清理聯單載運水肥地點證明文件)(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1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一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