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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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7/02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存鏞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6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06年12月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44-107-07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西雲路一九九之六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0/25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OO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000號),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105年8月至106年8月未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10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環保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西雲路一九九之六號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