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動污染 |
2024/12/11 |
臺北市 |
NT$1,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489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11/07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所屬員工駕駛車輛(車號:***-***)於至本市三重區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並持不實遞送聯單至臺北市北投垃圾焚化廠欲進行清運,惟查臺端登錄申報廢棄物清除紀錄處理地點為本市樹林垃圾焚化廠,顯見確實有不實申報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3-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一)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9/20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經本局勾稽比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GPS)」資料,查獲貴公司113年6月24日營運紀錄申報情形,與實際載運軌跡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3-09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8/29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 (車號:BLA-****) 載運事業或非事業所產生之一般生活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801)及事業員工生活垃圾(廢棄物代碼:H-0002),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清運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3-08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1/04 |
臺北市 |
NT$6,000 |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行修正後之營運紀錄申報資料部分與清運車輛GPS軌跡不符,且未確實登載清運地址,申報資料錯誤)(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3-0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0/27 |
臺北市 |
NT$0 |
清除機具裝載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有嚴重污染之虞,予以執行扣留車輛(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K**-****)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2款 |
44-112-10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0/27 |
臺北市 |
NT$60,000 |
清除廢棄物者,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K**-6***,載運大台北農產品集貨場廢棄物)(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2-10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0/06 |
臺北市 |
NT$6,000 |
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查該公司已於112年7月28日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完成刪除車輛[車號:K*E-0*2*]程序,另於112年8月1日仍使用該車輛[車號:KEE-0322]載運廢棄物至本局北投焚化廠處理)(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2-10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7/03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7006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11/16 |
新北市 |
NT$120,000 |
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BLA-****)載運廢棄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聯單載運日期顯與現場情形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1-1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8/25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經查許可之清除機具(車號:9G-772)載運廢棄物時滲漏污水至地面,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4-111-08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並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26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BLA-9716)載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801、H-0001),經攔查雖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之清運日期有誤,且廢棄物產生源與實際情形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1-04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26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其清除車輛(車號:BLA-9716)未登載於清除許可證內,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11-04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2/25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環保工程行(清除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所有車輛(車號:9G-***;下稱清除車輛),清除車輛於清除過程中,未防止事業廢棄物(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溢漏致污染環境之情事發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1-02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1/13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許可文件未包含清除車輛(車號:8761-**),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1-01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1/29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市廢乙清字第1114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11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11/26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所屬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 ABC-7***)載運廢棄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惟文件內清運日期資料欄位填寫(110年9月3日),與攔查日期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1100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水污染 |
2021/09/23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所屬富康工程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查獲將廚餘桶清洗後之廢水及殘渣未經處理,逕行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廠區外溝渠)內棄置其他污染物(廚餘殘渣及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0-090015 |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8/05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商號所有車輛(車號:U4-****)載運廢棄物,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0-08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8/05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商號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市廢乙清字第1114號),使用清除機具(車號:U4-****)進行廢棄物清除業務,惟該清除機具未登載於許可證內,屬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5/31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經本局110年4月23日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行於109年12月、110年1月、2月、3月清除廢棄物總量分別為317.54、305.12、281.31、303.58公噸/月,超過廢棄物清除許可量(253.45公噸/月)上限百分之十,屬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0-05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3/10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KEE-0322)載運廢棄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09-03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2/23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12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04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市廢乙清字第1114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08-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29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10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8/12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11月份至108年5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8年3月份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8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保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4/02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9*-*2車輛污水滲漏,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 |
40-108-04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一五之一號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