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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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2/09/06 | 宜蘭縣 | NT$30,000 | 該員於宜蘭縣宜蘭市津梅一路126號從事食品製造業(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3日派員稽查,查獲臺端逕將未經妥善處理之廢水,自廠區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金同春圳),該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81 mg/L,參考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562 mg/L,參考限值:100 mg/L),致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影響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公告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罰鍰。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1-09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宜蘭市津梅一路一二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