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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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文基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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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1/11/24 | 臺南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19日至貴社督察,發現貴社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00萬元且從事金屬製品製造,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其機器使用切削油及殺菌劑,產生廢油混合物,未向主管機關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處分罰鍰並限期110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8月4日至貴社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0-11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淵東里本原街三段二三四巷一○六弄七九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3/02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19日至貴社督察,發現貴社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00萬元且從事金屬製品製造,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其機器使用切削油及殺菌劑,產生廢油混合物,未向主管機關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准,即逕行營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3000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淵東里本原街三段二三四巷一○六弄七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