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浩嘉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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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1/11/08 | 臺中市 | NT$5,000 | 本局於110年1月26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100007909號函附裁處書處臺端1小時環境講習,並於110年8月5日以環境講習通知單通知臺端(8月6日送達本人),令臺端於110年8月30日下午1時30分至本局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惟臺端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50-110-110003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裁處。 | 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一一一巷一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1/01/26 | 臺中市 | NT$10,000 | 臺端(即銲業工程行)所有車號AZB-6205車輛於109年7月24日8時55分行經本市國道1號南下約178公里處,經民眾檢舉疑似有污染之虞(烏賊車),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09年11月4日,惟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 21-110-01007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一一一巷一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