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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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5/05/16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於114年4月29日18時57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區○○路○○○號稽查,貴商號從事餐飲作業,發現洗滌區雖設置有截留設備,惟效能不彰且欠缺妥善清潔維護致使洗滌作業時含油污(渣、塊)水排出污染溝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502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 臺中市北區育德里健行路四八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