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朱三郎(出資額(元):60,000) | |||
| 郭鴻五(出資額(元):60,000) | |||
| 郭杰新(出資額(元):1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4/01/12 | 新竹市 | NT$500 | 貴行所有車輛(車號:RDG-3533)於112年4月20日16時13分,行經本市公告之虎林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本市延平路2段與牛埔北路),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七三巷四○弄三衖一八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7/03 | 苗栗縣 | NT$1,200 | 臺端車號ASN-053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 41-106-07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七三巷四○弄三衖一八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6/12/12 | 苗栗縣 | NT$1,200 | 臺端車號9906-KY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檳榔渣(汁)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 41-105-12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七三巷四○弄三衖一八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6/08/01 | 苗栗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 41-105-08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七三巷四○弄三衖一八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6/02/15 | 苗栗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5-0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七三巷四○弄三衖一八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8/26 | 苗栗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0806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七三巷四○弄三衖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