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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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9/04/09 | 高雄市 | NT$6,000 | 台端108年1月21日來函申請解除位於本市小港區宏平路87、89號之「永豐餘商行」(管制編號:E56A9475)事業廢棄物管制,惟經本局108年3月2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台端廢食用油(代碼:R-1702)107年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4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宏平路八七、八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