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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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6/01/06 | 高雄市 | NT$120,000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14年12月5日14時52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烏林段17地號(即仁武區林山巷72號)稽查時,發現台端(即原稕行)正進行露天燃燒樹枝及廢木材,現場未設置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致空氣污染,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5-01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新強路二巷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