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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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金裡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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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6/23 | 臺北市 | NT$6,000 |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於113年6月11日至新北市執行水肥清除業務,惟未依規定申報實際清運情形)(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4-06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二八九巷三弄三七號 |
| 移動污染 | 2025/02/13 | 新北市 | NT$500 | 車輛(車號:415-**)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126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二八九巷三弄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2/08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查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4*5-*J,第28週[2021年07月04日至2021年07月10日]及第29週[2021年07月11日至2021年07月17日],未依規定於該週之次週五前上網做週確認。)(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0-1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二八九巷三弄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