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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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適能中心整修建工程 |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 106/12/26 | 2330000.0 | 是 |
中正堂外牆整修工程 | 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 | 106/09/06 | 2600000.0 | 是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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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42 |
2023/0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2,831 |
2022/12/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515 |
2021/1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2,779 |
2021/10/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4,080 |
2021/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2,880 |
2021/02/17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5,712 |
2017/12/11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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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3/13 | 桃園市 | NT$6,000 | 臺端所屬事業品冠工程行(管制編號:H47B3820)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2年2月8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屬事業品冠工程行111年9月至12月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44-112-03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三段五八八號三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6/08 | 桃園市 | NT$6,000 | 臺端所屬事業品冠工程行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1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屬事業(即品冠工程行)111年3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1-06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三段五八八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10/25 | 桃園市 | NT$24,000 | 臺端所經營之品冠工程行從事房屋修繕作業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108桃市廢乙清字第0001號),案經本局於110年6月15日至蘆竹區中興路667巷185號後方空地(蘆竹區中興段1201地號土地)稽查,發現現場有貯存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等情事,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10-10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三段五八八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31 | 桃園市 | NT$12,000 | 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10-05007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三段五八八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7/06/02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所承攬王祥正住宅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5月11日來函說明五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3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6年4月1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及(二十六)建築拆除業)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6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三段五八八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7/06/02 | 桃園市 | NT$6,000 | 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查詢,貴事業於105年12月30日先行動工,惟未於105年12月至106年4月之每月月底及5日前,連線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及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形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及(三)廢棄物貯存情形申報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6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三段五八八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