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昤諠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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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2/08/11 | 臺南市 | NT$0 | 貴行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53號),經本局於109年12月10日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沙崙段726、726-1、726-2地號稽查,發現上址土地上堆置拆除之廢木材、石膏板等營建混合物,未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11-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 | 臺南市安南區砂崙里青砂街一段七七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3/30 | 臺南市 | NT$72,000 | 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08日10時25分許抵達本市安南區沙崙段726、726-1、72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拆除清運之廢木材、石膏板等營建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3005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砂崙里青砂街一段七七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02 | 臺南市 | NT$6,000 | 經查貴商號為清除機構,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107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53號),貴商號負責人戶籍地址原為臺南市安南區○○○,於104年4月24日變更為臺南市安南區○○○,惟貴商號107年07月31日未具文號提出清除許可證展延申請(本局107年07月31日1070078531文號收件在案),是貴商號負責人戶籍地址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7-1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砂崙里青砂街一段七七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