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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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用藥污染 | 2025/11/03 | 臺北市 | NT$30,000 | 持有環境用藥製造、輸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未依核准事項辦理。(環境用藥販賣業者,未設立環境用藥貯存場所,擅自將特殊環境用藥貯存於非經核准之地點,而非置於營業場所)(違規次數加權N=1)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2條 | 42-114-110001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三號四樓之一二 |
| 環境用藥污染 | 2025/11/03 | 臺北市 | NT$30,000 | 未取得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而逕自使用特殊環境用藥。(環境用藥販賣業者,逕自使用特殊環境用藥「佳絲寧10%水基乳劑(環署衛製字第2226號)」執行病媒防治工作)(環境用藥種類加權A=1,違規次數加權N=1)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1條第2項 | 42-114-110002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三號四樓之一二 |
| 環境用藥污染 | 2025/11/03 | 臺北市 | NT$60,000 | 未按月記錄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輸出、輸入、販賣及使用數量。(環境用藥販賣業者,向上游購買特殊環境用藥「佳絲寧10%水基乳劑(環署衛製字第2226號)」,卻無相關運作申報紀錄)(環境用藥種類加權A=1,違規次數加權N=1)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4條第1項 | 42-114-110003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8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三號四樓之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