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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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4/05/20 | 桃園市 | NT$2,400 | 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福州一街123號1樓稽查,發現臺端於該址從事便當餐飲作業,廚房設有油脂截留槽,油脂濾渣經處理後之水再排放,惟現場處理效果不佳導致油垢食物殘渣流至前方溝渠,造成水溝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第2款,經限期臺端於113年1月19日前完成改善,惟臺端於113年4月17日仍未完成改善,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5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幸福里福州一街一二三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3/29 | 桃園市 | NT$1,200 | 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福州一街123號1樓稽查,發現臺端於該址從事便當餐飲作業,廚房設有油脂截留槽,油脂濾渣經處理後之水再排放,惟現場處理效果不佳導致油垢食物殘渣流至前方溝渠,造成水溝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3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幸福里福州一街一二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