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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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0/05/04 | 新北市 | NT$148,500 | 臺端所屬太春洗染商店設置1座貯油槽(容積約3,179公升),有疏漏重油至地面水體(瑪鋉溪),惟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9-05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暨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萬里區中福五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