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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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有機污泥(D-0901)委託清除處理 | 中央印製廠 | 106/08/18 | 362250.0 | 是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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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4/11/13 | 臺北市 | NT$1,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1497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坑尾二路三八二巷一八○號五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21 | 苗栗縣 | NT$60,000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烏眉路116號前攔查貴企業社所屬車輛KEQ-8650(子車:HAB-9612,司機:林凱文)載運廢棄物粒料(未有相關出貨產源證明資料),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廢棄物粒料產生源及處理(再利用)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2-11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坑尾二路三八二巷一八○號五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7/08 | 桃園市 | NT$12,000 | 查獲貴社收受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等廢棄物載運至本市新屋區清華里14鄰30之6號(清華段615、615-4、616-3、616-2地號)貯存,惟貴社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0-111-07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坑尾二路三八二巷一八○號五樓 |
| 移動污染 | 2018/07/12 | 桃園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02-S5)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8m¯¹,超過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7-07007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坑尾二路三八二巷一八○號五樓 |
| 移動污染 | 2017/06/09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企業社所有398-S3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6-06014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3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坑尾二路三八二巷一八○號五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8/03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44-105-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坑尾二路三八二巷一八○號五樓 | |
| 移動污染 | 2015/11/09 | 桃園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4-11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04年12月14日期限內完成檢測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坑尾二路三八二巷一八○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