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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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17/12/25 | 臺中市 | NT$2,400 | 本局於106年8月22日接獲反映本市清水區臨海路附近遭棄置廢棄物,經調閱車籍資料並於同年8月30日11時10分請宏岡鐵業社員工至本局協助調查事實,經員工自認所屬車輛於106年8月22日15時許至上開地點棄置廢木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6-120241 | 違反廢物清理法規定第27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分。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南豐路一三二巷六二弄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