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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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長財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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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9/10/21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進行分裝清潔劑產生之泡沫廢水,未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清潔劑)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之2第2款 | 30-108-10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13條之2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村明興街二二一巷六三弄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