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廢棄物 |
2020/02/13 |
桃園市 |
NT$36,000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應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行為。查貴事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內容(核准字號:H10403090006)廢木材貯存方式為廠內貯存。貴事業廠外(室外)大量堆置廢木材,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前開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08年12月13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09年2月10日現勘結果,廢木材仍廠外(室外)貯存,貴事業未於限期前改善完成,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分,本次執行109年2月10日按次處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2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11 |
桃園市 |
NT$30,000 |
經查貴事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核准之產品用途為蒸氣鍋爐燃料使用(核准字號:H10403090006),惟依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月15日查核結果,發現於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352巷口以貴事業產出之再利用產品(木屑)用作土地整治用途,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2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16 |
桃園市 |
NT$24,000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應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行為。查貴事業廢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內容(核准字號:H10403090006)廢木材貯存方式為廠內貯存。貴事業廠外(室外)大量堆置廢木材,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前開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08年12月13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09年1月10日現勘結果,廢木材仍廠外(室外)貯存,貴事業未於限期前改善完成,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分,本次執行109年1月10日按次處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1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16 |
桃園市 |
NT$18,000 |
經查貴事業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以下簡稱廢清書),收受進廠廢木材經篩選、破碎、磁選、產製產品木屑。產品規格為25公分以下且不得夾雜有害及其它廢棄物,惟經本局109年1月10日派員會同貴事業人員現勘結果,發現廠內產品貯存區木屑夾雜鐵釘、鐵絲、保麗龍及廢紙等,其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1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2/23 |
桃園市 |
NT$12,000 |
經本局108年12月16日派員現場勘查情形,發現廠外(室外)堆置大量廢木材,經查該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該事業收受之廢木材應採廠內貯存,貯存方式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2004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2/06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本局108年10月29日派員現場勘查情形,發現廠外(室外)堆置大量廢木材,經查該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該事業收受之廢木材應採廠內貯存,貯存方式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2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0/01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新屋廠內廢木材堆置區周圍雖設有防塵網,惟防塵網損壞,未採取其它有效抑制粒狀狀污染物逸散之設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40-108-10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5/04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廢木材貯存場所未依規定設有排水收集設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5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3/06 |
桃園市 |
NT$100,000 |
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7-03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3/01 |
桃園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設有以廢木材(R-0701)為原料之氣化爐,該設備係將廢木材(R-0701)於無氧或少量氧氣之狀態下,利用熱能裂解使廢木材(R-0701)分解成為氣體、液體或殘渣;貴公司氣化爐設備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9月6日公告「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7-03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11/17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廢木材(R-0701)及廢鐵(R-1301)之貯存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6年10月9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6年10月19日前往複查結果,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11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30 |
桃園市 |
NT$10,000 |
貴公司廢木材(R-0701)及廢鐵(R-1301)之貯存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8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9/04 |
桃園市 |
NT$3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09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6/29 |
桃園市 |
NT$1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06007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3/25 |
桃園市 |
NT$1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03005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